摘 要:中國翻譯研究不重形而上思想提升,并認定佛經(jīng)譯論才是譯論史的開始,如此造成中國譯論“無家可歸”,在張佩瑤《中國翻譯話語英譯選集(上冊):從最早期到佛典翻譯》(2010)之中復(fù)遭后結(jié)構(gòu)主義的“解構(gòu)”:“譯論”被改作“話語”,Chinese被視為一種“建構(gòu)”,老子之“道”也被認定為“無中心”。而《禮記》“通志達欲”之經(jīng)典界定,業(yè)已明確“通”之“心心相印”之求,鳩摩羅什之偈復(fù)述“明德”之意,徐光啟和楊廷筠等以“同文”之思,張揚儒家“大同”思想,嚴復(fù)“信達雅”則再續(xù)其修身求取仁道之學(xué)之于譯學(xué)的要義。這一切歷史事實可以說明,在傳揚“仁愛”的儒家那里,才寄寓著一個“主情”文化的譯論的未來。
關(guān)鍵詞:儒家;心;譯論;譯史
一、問題的提出本文試圖提出,中國譯論之源在于儒家思想。譯論之源頭之思,可在四個維度或指向展開。
(1)某一(些)小傳統(tǒng)對譯事有所關(guān)注,進而形成某種理論論說。這樣的論說,初不為人所重,后世學(xué)者別有會心,而見其針對性。
(2)起自佛經(jīng)翻譯的討論、批評之中。有關(guān)議論盡管是針對佛經(jīng)翻譯的反思和分析,辨別優(yōu)劣或正誤,但能對一般譯論產(chǎn)生啟發(fā)或指導(dǎo)。
(3)由從業(yè)者對譯事的反思、討論而引發(fā),即他們從實踐出發(fā),探究它的規(guī)律和技巧。此即所謂理論出自實踐,有關(guān)協(xié)商、爭執(zhí)和歸納,日漸系統(tǒng)化。(4)諸如儒、道、法諸家論及有關(guān)思想和觀念,被后世匯總成為專門的系統(tǒng)譯論論述。
學(xué)界或?qū)ψg技的討論和論述置于譯論中心,或?qū)⑽鞣阶g論視為唯一的理論形態(tài)。一方面是“以實踐為導(dǎo)向”而驅(qū)逐思想,另一方面則是“以他者為依據(jù)”而自我驅(qū)逐。于是,有關(guān)探討始終拒斥形而上的發(fā)揮,譯論之求索早已成為無本之木、無源之水。中國譯論的探究,目前仍處于這樣的“無家可歸”狀態(tài)。
若像《中國翻譯簡史——“五四”以前部分》第一章標題“從周朝到東漢桓帝前的翻譯活動”(馬祖毅,2004:1-17)之所示,譯史重在“活動”的描寫,便不會突出對思想源頭的追溯。若像《中國譯學(xué)史》第一章“中國古代的譯事及論說”第一節(jié)“最早的譯事及零星論述”(陳?,2010:1-5)所認定的,中國早期只有“零星論述”,當然也就很難看到譯論其來有自而自成系統(tǒng)。實際上,學(xué)界普遍認同的,乃是《中國傳統(tǒng)譯論經(jīng)典詮釋——從道安到傅雷》之所論,即譯論應(yīng)從道安寫起(王宏印,2017:1)。那么,這便將有可能是在暗示甚或明示:中國譯論,其思想源頭應(yīng)是印度佛教?
這不僅是一個重大的歷史問題,而且也是一個現(xiàn)實性極強的學(xué)術(shù)問題:“無家可歸”的中國譯論究竟要走向何方?
本文以《中國翻譯話語英譯選集(上冊):從最早期到佛典翻譯》(后文簡稱《選集》)為例,來試圖回應(yīng)這個問題。要說明的是,我們認同此著乃是“中國翻譯話語進入國際翻譯研究舞臺的重要里程碑”(白立平,2010:iii)的判斷。但我們同時也認為,以后現(xiàn)代思想為治學(xué)思路,顛覆“中心”,會直接威脅到對中國譯論思想之源的探索。因而,我們有必要認真反思,以為辨正。本文在對這方面的問題進行分析之后,通過圖表來顯示此著所選條目的偏差,進而透過對譯史的追溯來印證儒家思想的要義。
二、以福柯為理論框架:先秦思想大受蒙蔽
(一)中國譯論的“通天”指向和“生生”大義
《選集》的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是,堅持?“話語”思想,將“中國翻譯理論”更改為“中國翻譯話語”(Chinese discourse on translation)(張佩瑤,2010:1)。
首先,這是不明“譯論”之為“譯論”之意的結(jié)果。依《禮記·王制》中“五方之民,言語不通,嗜欲不同。達其志,通其欲,東方曰寄,南方曰象,西方曰狄鞮,北方曰譯”(鄭玄、孔穎達,1999:399)這一經(jīng)典界定,“譯”等所為之事,先秦時期已定其旨在“通達”,后世從之。如錢鍾書所指出的,“譯者”被稱為“通事”,“尤以‘通’為職志”(錢鍾書,1990:374;錢鍾書,2001:820)。由此可見,“通”即“譯”,“通乎于心”,成就“譯事”。因而,不當以先秦時期很少有人提及“譯”字,就貿(mào)然認定那時的譯論乃是“其高度發(fā)展的倫理、美學(xué)和物質(zhì)文化(之中)的盲點”(張佩瑤,2010:44-45)。
惜乎, 盡管此著收錄此一界定(條目24)(張佩瑤,2010:45-46), 但編者對“志”“欲”二字似并無會心。此二字清楚地告知世人:使人“心之所之”與“情之應(yīng)[合]”,以相互“通達”,才是“寄、象、狄鞮、譯”諸譯官的職責(zé)所在。此一界定突出的是,譯者的天職便是確保人類“心心相印”的交流。這一點,對于我們把握傳統(tǒng)翻譯觀極其重要。應(yīng)該強調(diào),這絕不是能以“言意關(guān)系”為準來判定的。換言之,中國古人的翻譯始終立足于“心靈的交流”,跨越一切障礙,直至“心心相通”。而且,這樣的相通,是“天人合一”宇宙觀之下的相通:只有在天道之仁的感染和滋潤下,人心才可彼此通達。因此,儒家經(jīng)文《禮記》點明譯官的職責(zé),而對此職責(zé)的說明,是以天人相合為判斷標準的。
“以人心體天心,以人道證天道,從而以人合天,天道與人德合而為一。”(龔鵬程,2006:109)這便是天人合一的主旨,可見天人之“通”之要。而且,這也體現(xiàn)了儒家“萬物出于內(nèi)在的本性自動地趨向于一個目的”(龔鵬程,2006:104)之仁德這一理想。《莊子·天下》將之描述為“以天為宗,以德為本”(王先謙,1954:215)。
人心通天,故而,夫子自道“下學(xué)而上達”(《論語·憲問》)(何晏、邢昺,1999:199)。“達”與“通”同義。夫子稱,他欲通過在人世間對圣人之教的領(lǐng)會和修習(xí),而通乎于上天。這種追求,也是“絕地天通”以來所有國人的理想:只有在天人相合所規(guī)定的人間秩序的基礎(chǔ)上,求得與上天的彼此通達,才談得上生存的價值。盡管那極其神秘,但其中卻寄托著一代代人莫大的希望。有了天人之通,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相通:人事之通,正建立在天人之通的基礎(chǔ)上,并為之所塑造、所制約?梢哉f,無此意識,中國譯論便無以立足。
其次,中國人依循天人相合之理,體現(xiàn)的乃是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強不息”(《周易·乾卦·象傳》)的精神,即試圖通過對“天”的仿效,而見人間至善。而這樣的“至善”當然亦是以天道之仁為本而付諸一言一行之中的。我們今天仍在說“不忘初心”,此即儒家“學(xué)而時習(xí)之”(《論語·學(xué)而》)(何晏、邢昺,1999:1)之“學(xué)”,亦即“明善而復(fù)其初也”(朱熹,1983:47)之意向。
因此,編者或不知曉,若將“言意關(guān)系”局限于人與人之間的交流,也就是,將“言”視為人類語言,再將“意”確認為這樣的具體情景下語言的運用之中生發(fā)出的意義,那么,這與先秦的主導(dǎo)思想不能一致。實際上,正是在天人相合的框架下,孔子才感嘆:“天何言哉?四時行焉,百物生焉,天何言哉?”(《論語·陽貨》)(何晏、邢昺,1999:241)“ 天地之大德曰生。”(《周易·系辭下》)(王弼、孔穎達,1999:297)天不言,但自有其大言:這樣的無言之大言,卻可以在“四時的循環(huán)不已”和“萬物的依序而生”之“生生”(《周易·系辭上》)(王弼、孔穎達,1999:271)的生機、生意之中,現(xiàn)出其永恒而又不息的價值。因而,這樣的“言”作為“言之大者”,才是寄托“人言”的根本力量之所在,因而,對“言”的理解,不能滿足于人與人相往還過程中的“出言之說論”和“話語”。
(二)?碌“話語”:對Chinese和老子的解構(gòu),后現(xiàn)代的思想的不通及其問題
編者既并不明了儒家思想導(dǎo)向,也就不能把握如何站在中華文化立場來確立其分析框架。她所做的是,依福柯“話語”之論以期成說:
傅柯認為,語言文字并不是中性而是滲透著意識形態(tài)的(即大家可能意識不到,甚至是習(xí)以為常的價值觀,各種假設(shè)、信條等,而這些都會影響我們的思想、行為和生活)。語言可以是不同的意識形態(tài)彼此之間的角力、交鋒、爭權(quán)、奪權(quán)、去權(quán)或弄權(quán)的場所,因此語言與權(quán)力關(guān)系密切。而語言與知識的關(guān)系,也遠比我們想象的復(fù)雜。語言并非傳達或表述知識的透明工具,而是意識形態(tài)的載體,能夠形成人們對外在世界的一種特定認知模式,也控制著從這個認知模式衍生成的知識領(lǐng)域(epistémé,即知識范疇),而傅柯就是用“話語”一詞來突顯他這些觀點?梢哉f,“話語”就是指或明或暗地流露著意識形態(tài)的語言或文本。(張佩瑤,2004:7)
這種論說不僅與中國譯論并不相應(yīng),而且,還會因福柯本身的問題而引人誤入歧途。
第一,?履耸悄岵傻淖冯S者。尼采(2018:6)云“上帝死了”,?路Q“人死了”。此說一會導(dǎo)致“譯者主體”或“翻譯主體性”之無可言說;二會使我們不知如何判斷,究竟該以什么樣的標準,來衡量所做之事的合理性,因為在尼采那里,“上帝死了”的意涵便是終極的判斷標準不復(fù)存在。如果說,那是“理念天國”的“標準”,“人死了”則意味著“人間標準”隨之煙消云散。
第二,即令?碌乃枷胧切械猛ǖ模“話語”之說也并不一定對中國譯論有適用性。這是因為,如上所述,中國傳統(tǒng)譯論自具特色,其重點在于,如何以天道之仁轉(zhuǎn)化人心。若是這樣的思想之源不受重視,譯論便會喪失基礎(chǔ)。而?率“后結(jié)構(gòu)主義”者,具有特定的“解構(gòu)”傾向。因而,他像德里達那樣,也會認為,任何一種“結(jié)構(gòu)”,其“中心”都在這一“結(jié)構(gòu)”之外,是人為的和虛構(gòu)的(詳見下文)。如此,“譯論之思想源頭”若是作為其“結(jié)構(gòu)”的“中心”,依此視之,不是已經(jīng)被“解構(gòu)”了嗎?
第三,值得注意的還有,?鲁珜(dǎo)的是“意識形態(tài)”為主導(dǎo)的“話語”。他聲稱:“話語事件定義的不是真實的沉重存在,也不是詞語的常規(guī)用法,而是客體的秩序。”(Foucault, 1972: 49)依此,“話語(作為事件)”要“定義”“客體秩序”,也就是,決定“事物依理而在”的態(tài)勢。他極力試圖突出的是,事物是由“話語”造就的,而“話語”又是由“意識形態(tài)”促成的。這樣,“意識(形態(tài))造就事物”也就可以推論出來。那么,問題在于,若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某種“話語”,那么何來“話語”?而且,因為人本身可能也早已成為“話語”,他們或我們又如何求知究竟什么才是“話語”?更何況,意識形態(tài)突出的斗爭和分裂,會有助于對主張?zhí)烊讼嗪现?ldquo;和為貴”(《論語·學(xué)而》)(何晏、邢昺,1999:10)的中國譯論的理解和領(lǐng)悟嗎?
后結(jié)構(gòu)主義作為后現(xiàn)代的一種思潮,反“理性主義”而動,其論說,夾纏而又悖“理”,并且將此夾纏和悖理之論視為對“邏各斯中心主義”的解構(gòu)。豈不知,如此解構(gòu),永遠不能對準其自身。“上帝死了”,雖無解釋的終極標準,但讀者卻懂得其意。那么,到底是依讀者的標準斷其意,還是依沒有終極標準的尼采來斷?依前者,此語之意是可知的;而依后者,此語根本上是不可知的。面對如此既“合理”同時又“不合于理”的論說,我們到哪里去求得一劑解藥,以厘清思路,以便確定:這樣的解構(gòu),到底是修辭意義大于思想價值,抑或是,其本身就因逆“理性主義”而動,從而絕于“話語”之“常理”?
德里達(2001:503)指出:“中心乃是整體的中心,可是,既然中心不隸屬于整體,整體就應(yīng)在別處有它的中心”;“中心因此也就是非中心”(詳見:Derrida, 1978: 353)。也就是說,“中心”并不在“結(jié)構(gòu)之整體”之內(nèi),因而也就無所謂“結(jié)構(gòu)”。這樣,“那種基礎(chǔ)、原則或中心的所有名字指稱”之物,如“艾多斯、元力、終極目的、能量、本質(zhì)、實存、實體、主體、揭蔽、先驗性、意識、上帝、人等等”(德里達,2001:504;詳見:Derrida, 1978: 354),作為“結(jié)構(gòu)的中心”便是不在場的。那么,我們?nèi)粢獙ひ捵g論之思想源頭,在如此“解構(gòu)”的剃刀之下,它還能存在嗎?
于是,我們看到此著中這樣的說明:“Chinese這一術(shù)語之所以以一種策略性的靈活性尺度來運用,是因為,在此編作者看來,Chinese這一觀念是一種建構(gòu),盡管是必要的建構(gòu),因而,純粹性的神話最好被丟棄而不是加以延續(xù)。”(張佩瑤,2010:18)
若“中國的”只是一種“建構(gòu)”,而且是“必要的”,那么,它便只能是一個“名稱”或曰“話語”,別無價值?的確,這是全然在仿照德里達所說的“翻譯是可能的”“翻譯既必要又不可能”(Derrida, 1985: 103)的思路,以告知世人:Chinese作為一種“話語”,其“意義中心”不在其“結(jié)構(gòu)”之中,因而,在觀念上是“不可能存在的”,但既然要對之加以討論,又有“必要”使之存在;故而,才不得已而如此命名之。因此,接下來的問題便是,既然Chinese是如此情形,若認定它具有“統(tǒng)一性”和“統(tǒng)一性”的“整體”,那便是在制造“神話”,因為關(guān)乎其“(整體的)純粹性”根本就是不存在的。
如此觀點實是在說,“中國的”已無從現(xiàn)身于觀念,現(xiàn)實之中豈能存在?而且,作為一種“話語”,Chinese是決然不會有“純粹性”的,否則那就是在炮制“神話”!
該編者在對老子的“道”的解說之中,再一次亮出“解構(gòu)”的利刃:
因為道是如此包容性的,它永遠也不能被完整闡明,永遠也不能被適宜地命名。使之明晰化、為之命名的諸多努力,結(jié)果只能是對不能固化的一種意義加以固化。這樣一種觀點——意義與意義表達、意義與語言之間的空白——(過去而且今天依然)為很多中國學(xué)者所堅持。毫無疑問,正是這樣的觀點,才會為今天的解構(gòu)主義者所認同。更為重要的是,老子的觀察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也對翻譯同樣有效。從哲學(xué)上說,難道不正是(翻譯之)恒道的這種包容性,才在幾個世紀以來引發(fā)起無窮無盡的嘗試要把它闡明嗎?(張佩瑤,2010:23)
老子的“道”的確具有十分強大的包容力,因為“道法自然”(《道德經(jīng)》第二十五章)(王弼,1954:14)。但是,這里的前提是:“自然”的意向是,事物自己乃是它自己。也就是事物首先要確保其整全之個體,并使之歸于自身。這樣的“同一性”,如上所述,在解構(gòu)主義那里是不可能存在的。那么,二者如何相互比較?
編者站在讀者立場,堅持“道”之意義無窮無盡,但那不過是在說:“道”無所謂“其本身”或“它自己”;它之存在乃是人所賦予或虛構(gòu)的,是在“話語”之中生成和成就的。若當真如此,“道”之解之譯,多么熱鬧,就會多么無聊,甚至是鬧哄哄毫無意趣可言。因為,不論讀者、解者和譯者如何努力,它的“中心”總是不在場的。在“道自身”缺席的情況下,所有譯解活動的參與者,是不是在玩一場文字游戲,也就是“空洞的話語”游戲?
而在《道德經(jīng)》的語境中,在道家那里,“道法自然”之意向十分明了清楚:只要事事物物能保持其自身為其自身并且不斷向著這樣的自身回歸,那么,它就是“它自己”。既然萬物如此,“道”亦非例外;因而,它也一樣要“法”此“自然”,從而使其自我回歸成為現(xiàn)實并持立于其中。讀者、解者和譯者之所為,莫不是以此為“中心”來釋解其意。因而,“中心”在,“道”亦在場,意義仍在。解構(gòu)主義,不是與這樣的訓(xùn)釋學(xué)傾向截然相反嗎?
此著編者深深陷入后現(xiàn)代思想,也就造成了悖論性的觀點和表達。有論者認為,“哲學(xué)與翻譯存在著本質(zhì)層面的鄰近”(Berman, 1999: 18)。但這并不是要把翻譯提升至哲學(xué)高度,而是在說,翻譯作為活動與哲學(xué)是“鄰近”和“平等”的。換言之,哲學(xué)不但不能指導(dǎo)翻譯,而且,還會從有關(guān)活動中得到引導(dǎo)和拓展。如此下拉哲學(xué),使之與一般的“話語”處于同一層級,實質(zhì)上是在解構(gòu)其形而上的作用。同樣地,作為人類活動,“厚重翻譯”也竟然被學(xué)者視為“跨文化翻譯研究”;人類的一種活動被確認為可與作為一門學(xué)科或知識部門的“翻譯研究”平起平坐,甚至能再造這樣的研究。(Hermans, 2003)到最后,哲學(xué)作為“權(quán)威”也遭到顛覆:有論者認為,人文學(xué)科中的諸多部門,其“基礎(chǔ)化觀念”都是“借來”的,而且,還會“被不斷移開”(Pym, 2007:24)。他要說的是,作為“學(xué)科的基礎(chǔ)”的“觀念”,已經(jīng)不能作為它的“中心”。德里達的思想儼然在焉。不過,一個學(xué)科若是沒有它特定的“中心”,何以存在?但后現(xiàn)代論者對此毫不在意;因而,即使是用“基礎(chǔ)”一詞,也不會理會,其意已被其消解。
在后現(xiàn)代思潮裹挾之下,此著以?碌睦碚摓榉治隹蚣埽梢韵胍,距離中國譯論遙遙。
那么,實際上,若后現(xiàn)代是對“邏各斯中心主義”的消解,則可以說明,“理性主義”存在“本質(zhì)上的問題”;或者說,其中含有的“內(nèi)在的矛盾”不可解決。但依照上文所見,后現(xiàn)代的思想也一樣“于理”難通。那么,這是否意味著,西方譯論業(yè)已“過時”?相應(yīng)地,中國譯論該登場了?這也就愈發(fā)說明,對其思想之源的求索具有歷史意義。但是,此著似乎并未著意于此。
(三)《選集》之中的條目遴選的問題
試看一下此著所選的條目,就會發(fā)現(xiàn),它并不重視對“譯論的思想之源”的追溯。
一方面,編者搖擺不定。在論述之中,既有對先秦時期乃是譯論之“基礎(chǔ)觀念”(foundational ideas)(張佩瑤,2010:4)生發(fā)期的認同,但同時又強調(diào),讀者可“丟下第一部分”直奔佛教翻譯話語(張佩瑤,2010:19)。原因無他,編者秉持“傳統(tǒng)譯論……是出自前所未有的佛籍譯論”(張佩瑤,2007:38)這一傳統(tǒng)觀點。這樣,導(dǎo)讀所認同的“這些話語似與翻譯無關(guān),卻是中國傳統(tǒng)翻譯話語的文化根基”(白立平,2010:iv),也一樣是十分矛盾的。
另一方面,從表1可以清楚看到編者遴選的傾向。
表 1 《選集》第一部分
若以天人相合之意視之,很多入選條目是看不到多少相應(yīng)性的。我們看到更多的則是“言意關(guān)系”方面的論述。但正如上文所指出的,這樣選擇條目不足以體現(xiàn)先秦的主導(dǎo)思想。
因為編者并未顧及“通”之“譯”之意,故而將觸及“譯”或與之相關(guān)的論述視為必選。為了突出“譯”,此著選入了7 個條目(11、15、21、22、23、24、25)。但這些條目大多是“功能性的”,而且,其中還有對少數(shù)民族的貶低甚或侮辱(如條目15“夫戎、狄……若禽獸焉”)(張佩瑤,2010:36)。由此編者得出結(jié)論稱,佛經(jīng)譯論出現(xiàn)之前,國人很少對譯事進行反思性的說明和探討(張佩瑤,2010:44-45)。也就是說,此前并無譯論存在。編者甚至將《禮記·王制》“通志達欲”的界定視為“功能性的”(條目24)(張佩瑤,2010:46),更可說明,她對譯論的“思想之源”是持無謂態(tài)度的。
這樣,此著所選的條目便呈現(xiàn)“兩張皮”之態(tài):直接論及譯事的,并不是理論性的;不能直接觸及的,與之只有間接的關(guān)系。那么,二者如何牽合在一起?而且,先秦思想又如何與后世譯論,比如佛經(jīng)譯論,相關(guān)涉?這樣的質(zhì)疑或可揭示,只有回歸儒家,才可見實。
三、“心”的力量:從中國譯史看中國譯論的儒家思想導(dǎo)向如上所述,確定思想之源,以為中國譯論可能的歷史貢獻添磚加瓦,恰在其時。因而,有必要繼續(xù)歷史性的回溯。
如果說,“通志達欲”乃是對先秦主流“譯學(xué)思想”的總結(jié),那么,對“心”的突出形成了中國翻譯思想史的主線,而這也一樣是學(xué)界所未注意的。其中一個原因或是,學(xué)界一向堅持“以實踐為中心”的翻譯觀,認定“翻譯實踐”才是譯事的重心,因此也才是譯史的重點和譯論的核心。
如此,梁啟超總結(jié)佛經(jīng)翻譯,特地指出:“翻譯文體之問題,則直譯意譯之得失,實為焦點。”(梁啟超,1988:105)且不說“直譯—意譯”作為對立概念的合理性,是否會有非此即彼之嫌;但只論如此簡單化的總結(jié),它可能會有形而上的理論特色嗎?道格拉斯·羅賓遜(Douglas Robinson)給出了全然否定的意見:“如果回顧過去兩千多年的翻譯理論史,很多問題都很狹隘。要么是意譯(sense for sense)或直譯(word for word),基本如此。如果這是所說的翻譯研究的傳統(tǒng),或者是要回到的基點,放過我,這些未免太無聊。”(李波、楊岱若,2015:6-7)的確,翻譯技藝應(yīng)是譯事、譯史和譯論的一個方面或一個組成部分,但若專注于此而不思他求,便會將譯史寫為譯者實錄和譯技史,把譯論視為具有一定針對性的實用主義的散論。但是,譯事之技,會不受制于譯者的意識和思想變易?譯者激蕩于歷史風(fēng)云,受時代影響,展示個人特色,不會有觀念上的變化?譯史中如此的變化,不會取決于某種尚未被揭示的哲學(xué)系統(tǒng)的作用?
但這方面的有關(guān)問題,學(xué)界亦很少關(guān)心。無怪乎此著會將“通志達欲”解釋為對譯事“功能性”的論說。
但若依上文所說,“通志達欲”見證的恰恰是儒家的真精神:以求善之心,而得天道之仁之德,而期此世之人與之同心相通。其中盡管有對“人言”的貶抑或不重,但畢竟人之生存與其息息相關(guān),而可使此一理路導(dǎo)向形而上的精神世界,確定其是在一個思想源頭演化此世之中人與人之間的溝通。
而如此的天地大法,是不可違逆的。這樣,“通達天人之心”的譯論追求自然地便成為主線,貫穿于中國翻譯史之始終。若譯事的歷史走向和規(guī)律如此,便可認為,中國譯學(xué)的未來發(fā)展,也應(yīng)不出乎其外。
第一,佛家傳譯的儒家思想取向。如論者所指出的,偉大的翻譯家鳩摩羅什之偈宣揚“心山育明德”(釋慧皎,1992:53),復(fù)述并發(fā)揮儒家“明明德”(《禮記·大學(xué)》)(鄭玄、孔穎達,1999:1592)之旨,強調(diào)溝通之要在于天德之入乎于人之初心,而見之于人與人的相互往還(蔡新樂,2022b)。
那么,佛家以儒家思想為譯論的基點,這種思想是否在佛經(jīng)譯史之中成為主導(dǎo)傾向?龔鵬程的有關(guān)論斷可以證明,回答應(yīng)是肯定的。
在他看來,“所有的思維活動,中國人都是從心上來講的,把心當成人的主體,而不是腦”(龔鵬程,2021:60)。這樣,“漢傳佛教不關(guān)心邏輯與知識論,因為印度佛教以真理的證成為主,中國則以真理的實證為核心。相關(guān)經(jīng)論譯出甚少,南北朝期間僅《方便心論》《回諍論》《如實論》三部而已”(龔鵬程,2021:59)。“正因為中國思想重視心,所以佛教傳來以后逐漸本土化,也重視心”;“中國佛教因深受中國傳統(tǒng)哲學(xué)影響,佛教中真常唯心論的成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開發(fā),不屬于或較少談?wù)撜娉Nㄐ恼撔再|(zhì)的宗派(如唯識、成實、俱舍等)則很快就被淘汰了”(龔鵬程,2021:61)。
應(yīng)該指出,只有儒家倡導(dǎo)“心”之“天道之仁”之“情”最為有力;就中華文化的“主情”傾向的形成和鞏固而論,也最能體現(xiàn)其洞見的力量。正是由于對“情”如此重視,“生生”之義才蔓延于中華文化的血脈之中,成為代代相傳的根本觀念。因此,佛經(jīng)翻譯史作為“佛教中國化”的過程,當有儒家思想作為推動力。亦因此,如龔鵬程所指出的,近世研究者發(fā)現(xiàn),歷史上出現(xiàn)了不少的“偽經(jīng)”(龔鵬程,2021:61)。原因無他:那是以“心”為導(dǎo)向推出的“譯經(jīng)”。
第二,科學(xué)思想傳譯的儒家導(dǎo)向。明朝時,在對基督教傳教士所帶來的科學(xué)文獻的傳譯過程中,有關(guān)譯事的中土參與者,有不少堅持“同文”的立場。這種現(xiàn)象亦可見證,儒家思想之于譯史的影響力;當然自可說明,儒家思想仍是中國譯史之思想核心。
徐光啟指出,“算數(shù)”之學(xué),“至周大備,周公用之”,“孔門弟子身通六藝者”,將之發(fā)揚光大,不想“載籍燔于嬴氏,三代之學(xué)多不傳”(徐宗澤,1949:265)。而將利瑪竇所帶來的算學(xué)譯為漢語,可繼先賢之教,傳其遺訓(xùn),延續(xù)傳統(tǒng)。這分明是將外來之學(xué)引為人類共同的遺產(chǎn),因以之能歸入“同文”為尚。
“同文”之論,出自《禮記·中庸》:“今天下車同軌,書同文,行同倫。”(鄭玄、孔穎達,1999:1457)這是對“大同”之象的描寫或謳歌。“車同軌”,行之有軌;“書同文”,書之有據(jù);“行同倫”,人倫日常依乎于常道。如此,整個社會井然有序,而見“大一統(tǒng)”之義。在此觀念下,將外域之學(xué)引入中土,正可印證中華文化自身的力量,足可支撐人類文化本身的健康成長和發(fā)展。因而,將異域之教引入,才可見證人類文明方興未艾、淵源存續(xù)之盛。
其他如楊廷筠云,“儒者本天,故知天、事天、畏天、敬天,皆中華先圣之學(xué)也”(徐宗澤,1949:292);許胥臣亦曰,“天非自西學(xué)始也”(徐宗澤,1949:293),但西學(xué)可補歷史的不足。故而,許胥臣強調(diào):“今試令廣譯西學(xué),傳播人世,真是真非,必了然心目。”(徐宗澤,1949:293)但這一切,都是在“同文”的理想方向上展開的。也就是說,不論西學(xué)如何與中華文化不同,傳譯之的目的,都是要將之歸入一個文化空間,這便是“同文”所昭示的“大一統(tǒng)”之所在。
因而,與其說徐光啟、楊廷筠以及許胥臣等所堅持的是譯事原則,不如說,他們更關(guān)注的是,如何將譯事引向人類文明的終極目標:“同文”。楊廷筠強調(diào),譯者應(yīng)以如何“昭圣天子同文盛化”為重(徐宗澤,1949:292)。歷來學(xué)者視當朝皇帝為圣,或無可厚非。他這里說的主要是,文化上的傳揚和歸位更多的是“取同”,此需引入、吸收和借用異己、異域之物,但這不僅僅是為中華文化建設(shè)服務(wù),更是為人類文化的“大同”而盡力。
第三,從嚴復(fù)對儒家的堅守來看,更可看出,中國譯論的思想之源頭要義。
一方面,嚴復(fù)之“信達雅”,依其《天演論譯例言》之敘,本就是引自《論語》《左傳》和《周易》,以之為引領(lǐng),儒家“育人”之業(yè)與譯事之“通”密不可分。“三者乃文章正軌,亦即譯事楷模”(羅新璋、陳應(yīng)年,2021:206),即由此而發(fā)。“文章”即人心之內(nèi)德因得天道之仁的賜予的滋養(yǎng),而得自然彰顯;其要義在于,使從業(yè)者形成自然之勢,并將之付諸譯事。這種思想追求,絕非一般所說的“翻譯標準”或“譯技”所能涵括。相反,正因其有此本體論意向,也才會含有技藝方面的意涵。本體論、方法論與技藝論相融合,才可促成中國譯論的系統(tǒng)性及其偉大的歷史性。
還應(yīng)注意,即令是在“現(xiàn)代思想”,嚴復(fù)(2014b:347-348)仍然持守著他對儒家的信念:
出于口者曰語言,筆之于篇曰文字,而通謂之辭,辭者以所達人心之意者也。故孔子曰:“辭達而已矣。”《易》曰:“修辭立其誠。”揚雄曰:“言,心聲也,書以畫也。”凡此皆能言語言文字之用者矣。辭者,積文字、積言語而為之。辭必有法而后能達,此天下言語之所同也;故吾人謂無法之辭為不通,不通猶不達也。英文明辭法之學(xué)曰葛拉馬Grammar。葛拉馬者,文辭之律令也,其事始于一字。
在他那里,“心”始終是人的核心力量。因而,這里講的“文辭之律令”看似在說西方的Grammar,但下一處引文足可證明他思想的依歸:
今夫五洲之民,茍從其異而觀之,則詭制殊俗,其異不可以言詞盡也。顧異者,或牽乎天,或系乎地,又以相攻相感,所值之不齊,而其異乃大著。雖然異矣,而其中常有同者,則形質(zhì)不殊,而所受諸天以為秉彝者,莫不一故也。是故學(xué)者,居今而欲識古之圣人所謂達道達德者乎,則必取異民殊種所必不可畔者而觀之,所謂達之理著矣。(嚴復(fù),2014b:518)
這段話說的主要是“觀異而求同”。自“同”而視之,“受諸天以為秉彝”可以理解為,即令是“文辭之律令”也一樣是“天之所賜”。因而,其背后隱含的,也一定是造就如此律令之存在的那種“仁愛之道”。
故而,嚴復(fù)一再強調(diào),“人心與天相通”的要義,突出“心”之大義:
究之語言文字之事,皆根心而生,揚雄言:“言,心聲也;書,心畫也。”最為諦當。英儒培根亦云:“世間無物為大,人為大;人中無物為大,心為大。”故生人之事,以煉心積智為第一要義。煉心精、積智多者為學(xué)者。否則常民與野蠻而已矣。(嚴復(fù),2014b:89)
揚子云曰:“言,心聲也。”心聲發(fā)于天籟之自然,必非有人焉能為之律令,使必循之以為合也。顧發(fā)于自然矣,而使本之于心而合,入之于耳而通,將自有其不可畔者。然則并其律令謂之出于自然可也。格物者,考形氣之律令也;馮相者,察天行之律令也;治名學(xué)者,體之于思慮;明群理者,驗之于人倫。凡皆求之自然,著其大例以為循守。(嚴復(fù),2014a:80)
而且,他將這樣形成的“語言”視為人之為人最為基本的要素:“昔英人赫胥黎著書名《化中人位論》,大意謂:人與獼猴為同類,而人所以能為人者,在能言語。”(嚴復(fù),2014b:89)這看似在引用西方思想家之語,實則是以其為助益,強化儒家思想:“心語”或“心成之言”乃是“天道之仁”最為親切的,因為那是人的本質(zhì)所在。依此“心”構(gòu)成的“人”之存在正可說明,人天一體的框架之下,人始終追求的是“仁”之理想,并以此來進行自我打造和升華。正因此,他才指出:“國語者,精神之所寄”,因而,“至謂國之將興,必重國語而尊國文,其不興者反是”(嚴復(fù),2014c:203-204)。
四、結(jié)語追溯譯史,乃是為了確定譯論未來的導(dǎo)向。行文至此,或已可說明,中國譯論是不能沒有儒家思想的支撐的。實際上,譯史的中心始終是如何營造人的心靈世界,并以此為基點,來應(yīng)對時代的跨文化風(fēng)云。但是,始終不變的是那顆不無神秘而又無處不在的“心”:由先秦開始,國人就明了,譯事該如何“通志達欲”而求“心之所之”“心之相應(yīng)”。到了鳩摩羅什,“心之明德”之求,仍在移植并延續(xù)其說。而佛經(jīng)翻譯之中國化導(dǎo)向,不僅最終促成“禪宗”應(yīng)運而生,而且,在整個翻譯歷史進程之中,這樣的中國化也是圍繞著如何“安頓人心”來展開的。到了明朝,“同文”在科學(xué)翻譯家那里,成為一種標記:既明示他們努力的方向,也在印證向著儒家的歸屬其來有自的源頭之思。至于嚴復(fù)之譯論,則更加清楚明了地突出了儒家“學(xué)之為己”之精義,而將之付諸跨文化翻譯實踐活動加以檢驗、運用和強化。
從漢末到宋代,從明末以至于清末民初,中國譯史什么時候脫開過儒家思想?從對本土教義的守成到佛家教義的中國化,從科學(xué)文獻的翻譯和傳播到“新西學(xué)”近代以來的推廣,哪一種思想的輸入,不是以儒家思想所重的“心心相印”為歸向?
綜觀波瀾壯闊的中國譯史,一代代人都在以具體的實踐說明,一切的努力都是為了實現(xiàn)儒家所弘揚的“人心的仁愛之善”。有了這樣的善心,才有文化創(chuàng)新。不過,無論如何轉(zhuǎn)化,“同文”的追求都是不變的:求同存異,取長補短,以見人類“文化大同”。
由此可見,只有在儒家那里,在一個一力傳揚“仁愛”的思想流派那里,才可能真正實現(xiàn)一個屹立于世界文化之林的文化系統(tǒng)的生命力綿綿不絕。由此歷史事實推論,跨文化譯論之未來,無疑需要這樣的“主情”思想流派的滋潤、呵護和生發(fā)。
最后應(yīng)該指出,因本文是初探,在討論“通”之“譯”的意涵時,不無浮泛之嫌;至于它與譯事的關(guān)系,尚需進一步推展、深化。本文的觀點是否合理,仍需方家正之。
文獻來源:原載于《中華譯學(xué)》第一輯,本次推送轉(zhuǎn)發(fā)自“浙大譯學(xué)館”和“南大翻譯研究所”,引用請以輯刊版為準,轉(zhuǎn)發(fā)請注明出處以及文獻來源
2025年5月15日